婚前房子加了名字离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分割。
1.婚前购买的房子若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该房产将视为夫妻共同共有,对方有权分得相应的部分。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想要撤销赠与,人民法院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加名需谨慎,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找法网提醒,对于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子的权属状态和贷款情况。
1.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子在离婚时通常归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进行协议处理。
2.如果协议不成,该房产归产权人所有,但产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多种,包括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夫妻一方继承或被赠与的房产(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等。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在离婚后的分配问题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该不动产。
2.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后加了对方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离婚时通常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