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当天是不可以解决的。这是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使双方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也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只有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正式完成离婚手续。
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这并不意味着离婚就无法实现。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对方是否同意。
1.只要起诉离婚的一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对方出轨、家暴、分居等情况,法院就有可能判决离婚。
2.具体来说,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收集对方出轨的书面材料、照片或录音录像资料,家暴的诊疗记录、验伤证明或证人证言,以及分居协议、租赁合同等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在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仍然拒绝离婚,这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1.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调解是否有效,而与起诉次数和对方是否同意无关。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因此,二次起诉离婚时,即使对方拒绝,也有可能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