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撤诉后,当事人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的。
1.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后,有权撤回仲裁申请。
2.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也可以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3.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失去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利。在撤回仲裁申请后,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撤诉后,如果认为仲裁结果未能满足其合理诉求,或者对方未履行和解协议等,都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
5.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会审查当事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具备起诉的条件。
因此,当事人在决定起诉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
找法网提醒,劳动仲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当事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但必须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举证: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对于某些特定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或进行缺席审理。
6.调解:仲裁员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7.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仲裁庭及时裁决。
8.结案:仲裁庭一般自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0天。
劳动仲裁撤诉后再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当事人需要在劳动仲裁中撤回申请后,认为有必要再次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当事人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其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些证据材料应能够清晰地反映出争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3.当事人在撤诉后再诉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保自己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要求。
(2)要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抗辩理由和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的法律挑战。
(3)要在起诉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便更好地制定诉讼策略和应对方案。
4.劳动仲裁撤诉后再诉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当事人在决定再诉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并认真评估自己的诉求和证据材料的充分性和合法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