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即法院判决书)下来的时间,当庭审判的案件,法院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对于定期宣判的案件,宣判后会立即发给判决书。
1.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该条款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2)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审判的方式,合理预期裁判文书的下发时间。
找法网提醒,裁判文书的生效时间因审判程序(一审或二审)及案件类型(民事、行政、刑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
1.对于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民事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判决的15天以后,即上诉期过后。
2.行政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与民事一审类似,也是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则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则自动生效。
4.对于二审判决,由于二审终审制度意味着二审是最后一次审判,因此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不是同时收到判决书的,上诉期间应分别计算。若上诉期恰逢法定假日,则应延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