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达成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
1.行为人即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们能够理解并承担协议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2.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
找法网提醒,养权变更协议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1.应明确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地和身份证号等。
2.协议应明确表述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包括变更抚养权的具体内容,如被抚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变更后的抚养方式和抚养权归属等。
3.协议还应包括女方是否需要负担费用、探视权的规定、协助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的内容。
4.协议应明确表述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这种情况下变更抚养权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这种情况下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可能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