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即算犯法,没有金额规定。构成犯罪的金额标准,取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被视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
2.如果盗窃公私财物具有特定情形,如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等,“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既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3.该解释还规定,“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找法网提醒,盗窃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
1.入户盗窃是指行为人进入具有封闭性和家庭生活属性的场所实施盗窃;
2.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凶器或可能成为凶器的工具实施盗窃;
3.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
盗窃罪的既遂构成要件主要关注行为人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程度。
1.只要行为人对被盗财物取得了实际控制,即为既遂。这种实际控制并不要求行为人长时间持有或转移财物,而是强调财物已经脱离了所有人或保管人的实际控制范围。
2.在扒窃案件中,只要行为人将被盗财物从原控制人的衣袋或提包中窃取出来,就意味着原控制人对财物的控制丧失,同时行为人获得对所窃财物的控制,为既遂。
3.在入户盗窃案件中,由于物主对户内财物具有实际的控制权,一般认为只有行为人将所窃财物带出户外才成立既遂。
总的来说,盗窃罪的既遂构成要件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问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和情境。在实际案件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