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时间通常是在立案后的3个月内。我国遵循二审终审制,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即终结。
1.对于民事案件,具体的审理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1)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需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于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对于刑事案件,其审理期限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1)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派员出席法庭。
(2)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应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查阅案卷的时间并不计入审理期限。
找法网提醒,在民事诉讼中,二审并不是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而是仅对上诉部分进行审理。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部分,二审法院将不予审理。
2.如果一审判决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二审法院则有权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审的审理范围主要围绕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这一范围具有两个显著特点:
1.审理内容既包括事实审也包括法律审。即二审法院需要对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进行审查,同时还需要对一审判决所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
2.审理范围受上诉范围的限制。这意味着二审法院只能对当事人提出上诉请求的部分进行审理,而不能对未提出上诉请求的部分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