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其答案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具体如下:
1.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那么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这种协议不能对子女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2.即使双方达成了协议,法院也会进行审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如果协议不符合要求,法院有权进行干预。
1.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希望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那么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写明子女随哪方生活。这种协议可以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体现了双方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共识。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协议内容对孩子不利,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找法网提醒,当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根据一系列因素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孩子的年龄。
(1)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会优先考虑随母方生活。
(2)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3)特别是当孩子在八周岁以上时,其个人的意愿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2.双方父母的情况。法院会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吸毒、偷窃等。
3.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如果孩子与某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这也可能成为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
4.其他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除了以上因素外,法院还会考虑其他任何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父母的学历、收入、人格品质等。
总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是多方面的,旨在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最佳利益。在离婚案件中,双方父母应理性对待抚养权问题,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