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20岁是可以领结婚证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这里的20周岁是指女性的实际年龄达到20周岁,而非虚岁或其他计算方式。如果是男性,则需要等到年满22周岁才能符合结婚年龄的要求。
找法网提醒,女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申请:女方需与男方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在申请时,双方需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如果女方曾离过婚,还需提供离婚证。在某些地区,如果实行婚前检查,还需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
3.登记: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如果认为不符合结婚条件,则会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即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这是法律对结婚年龄的最低限制,未达到这一年龄要求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2.非自愿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并非出于自愿而结婚,例如受到胁迫或欺骗等,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登记。
3.已有配偶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存在婚姻关系,即已有配偶,则不能再次办理结婚登记。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根据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因此这类情况也不能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