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了,判决书可能会在两个月内下来,具体来说: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一规定为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设定了明确的时间框架。
2.如果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对于改变管辖的案件,审理期限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如果人民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开庭后,被害人不一定可以不去。
(1)如果被害人到庭,他们将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决时,会考虑被害人的主张或要求。
(2)如果被害人不到庭,虽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但他们将失去当面向法官陈述的机会,法官只能根据公安机关以前对被害人所作的笔录来进行判断。
找法网提醒你,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并不一定会判刑。
1.对于公诉案件,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案件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起诉,从而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就不会被判刑。
2.对于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自诉人撤回起诉的,被告人也不会被判刑。
3.即使在审判阶段,如果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可能作出无罪判决。
因此,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并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判刑以及具体的刑罚。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审理后是否判刑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性质、证据情况、被告人与自诉人的和解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