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执行时效为二年。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的。
1.如果仲裁裁决规定了具体的履行期限,而对方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履行,那么从该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申请人有二年的时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若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上一级人民法院将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或者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找法网提醒,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执行书,这是申请执行的必备文件;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区别,公民个人申请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这是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文件;
4.如果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这是证明仲裁裁决已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的重要证据。
1.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劳动仲裁裁决并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2.诉讼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仍然不服,还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这一权利,即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还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综上所述,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应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