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5-04-08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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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不可以继承。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农户,非个人,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时,该权利归于消灭,不能作为遗产,所以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也无法被继承。
一、
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一般不可以继承。
1.需要明确的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非某个家庭成员。
2.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归于消灭,不能作为遗产处理。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如果其原始基础是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那么它同样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3.即使是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通常也不能直接继承土地经营权。
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林地承包人在死亡后,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不能继承。
因此,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如果其原始承包方式并非林地承包,那么其继承权也是受到限制的。
二、
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找法网提醒,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1.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2.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以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常是不被视为可以继承的财产的。在农村地区,一般能被继承的只有被承包土地上的作物和收益。
因此,在判断哪些财产可以继承时,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土地经营权与土地上的作物和收益。前者通常是不可以被继承的,而后者则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

三、
土地经营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关于土地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明确指出:“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这一规定清晰地界定了土地经营权继承的两种特殊情况:一是承包收益可以继承;二是林地承包人在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经营权。
3.对于其他类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不能继承。如果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那么该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将归于消灭,并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因此,在涉及土地经营权继承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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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够继承吗
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能够继承。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子女是村集体的成员并且拥有农村户口,那可以重新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果当事人是村集体之外的人就不可以承包。
2.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3.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4.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5.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6.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土地流转流转者可以继承吗
土地流转者能继承。在承包期内,土地通过承包的方式进行流转,且土地是合法承包的情况下,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土地承包中属于公民个人的相关权利。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土地经营权可以继承嘛?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但需要在法定条件下继承。法律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依照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br/>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br/>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br/>
第五十三条<br/>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