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要求管理人优先发放欠薪,《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工资在破产清偿中处于第一顺位。
1.当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依法指定管理人,这些管理人通常由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担任,他们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资料,并依法管理和处分这些财产。
2.员工可以要求这些管理人发放欠薪,而管理人也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优先安排资金解决员工的欠薪问题。
因此,即使公司破产,员工的工资也会得到优先支付。面对公司破产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应坚定信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若公司破产且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具体流程如下:
1.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等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立案,并给双方举证期。
3.仲裁委将开庭审理案件,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4.若调解不成,仲裁委将下达裁决书。
因此,员工在遭遇破产拖欠工资时,应勇敢地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整个劳动仲裁过程将在60天内结案,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权时,员工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因此,员工在平时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等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