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诽谤,受害人应该追究诽谤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刑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到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受害人完全有权利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诽谤者的法律责任。
3.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受害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诽谤行为的存在及其严重性。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诽谤内容的记录、相关证人的证言以及因诽谤行为导致受害人名誉受损的证明等。
4.受害人还需要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其他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害的相关证据等。
构成诽谤罪,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捏造事实:诽谤行为必须基于完全虚构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这些事实对他人名誉有所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散布虚构事实:行为人必须将这些捏造的事实向社会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文字、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
3.针对特定人: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未指名道姓,但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能够确定被害人是谁,就构成诽谤罪。
4.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还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这包括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造成恶劣影响等。
找法网提醒你,如果受害人决定对诽谤行为提起刑事自诉,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受害人需要准备刑事自诉状,详细陈述诽谤行为的事实、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1)受害人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等。
(2)如果受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亲自告诉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或被害人的近亲属代为告诉。
2.受害人需要将刑事自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提交过程中,受害人应当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判断诽谤行为的存在及其严重性。
3.受害人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受害人可以积极参与庭审活动,向法庭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若法院最终认定诽谤行为成立,将依法对诽谤者进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