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下来,不意味着立即判刑。逮捕令的下达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标志着羁押时间的开始和案件正式进入调查阶段。
1.这一措施的实施,是基于公诉机关已经掌握了基本足以定罪的证据,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以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或干扰案件调查。
2.判决的作出需要经过刑事诉讼的一系列程序,包括法庭审判等,最终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判。
因此,逮捕令的下达并不等同于判决的确定,只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找法网提醒,逮捕令与判刑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明显的区别。
1.逮捕令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法律制裁或干扰案件调查,其依据是公诉机关掌握的基本足以定罪的证据。
2.而判刑则是经过法庭审判后,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作出的裁决,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罚处罚的决定。
简言之,逮捕令是案件调查阶段的一种手段,而判刑是案件审理后的法律后果。
逮捕令下后,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多种法律后果。
1.他们将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等待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接受进一步的讯问和调查,并可能需要配合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工作。
2.如果案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起诉并接受法庭审判。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法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其进行刑罚处罚。
3.即使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无罪,但由于逮捕令已经下达并实施了羁押措施,他们仍然有权向相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等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