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失败,办理方法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官司,这是针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时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具体来说:
1.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作为被告,在经过复议的案件中,情况会有所不同:
(1)若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仍然是被告;
(2)但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本身将成为被告。
2.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若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则为被告。
3.需要注意的是,当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行政行为时,这些行政机关将共同成为被告。
4.如果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那么委托的行政机关将作为被告,在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变更的情况下,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将成为新的被告。
找法网提醒,当行政复议后政府作为被告时,需要明确的是,人民法院仅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于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法规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国务院也不可能成为这些案件的被告。
2.对于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当事人应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3.如果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当事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4.如果选择向国务院申请裁决,那么国务院作出的决定将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得再对此提起行政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已依法规避了成为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风险。
5.需要强调的是,提出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复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非民事或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