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予报销的范围具体包括: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基本服务开支;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被视为非基本医疗服务,因此不被纳入社保报销范围。
除了服务项目类,社保对于非疾病治疗项目也不予报销,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这些项目主要满足个人审美或身体形态改善的需求,而非治疗疾病。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健康体检和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也都不在报销范围内。
这些项目更多地关注于个人健康管理和身体状态的调整,而非针对具体疾病的治疗。同时,各种医疗咨询和医疗鉴定费用同样不被纳入社保报销。
在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方面,社保也有明确的报销限制。
1.一些高端、大型的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如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进行的检查和治疗,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以及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也不被纳入社保报销。
这些设备和材料往往价格昂贵,且更多地用于改善个人生活质量或辅助康复,而非直接治疗疾病。同时,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也不在报销之列。
找法网提醒你,以上列举的仅为部分社保不予报销的范围,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