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有质押合同不可以买,车辆在质押期间,其所有权并未转移,仍然属于原车主所有,只是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了质权人。
1.质押的车辆在未经解除质押前,是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也就无法进行买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也明确指出,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是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的。
2.如果需要购买车辆,一定要确保车辆已经解除了质押,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质押车辆的解除质押,需要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凭证。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从而完成质押车辆的解除质押手续。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是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的。
找法网提醒你,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提交多项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资料。
(2)如果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的,还需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3)如果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车辆管理所会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并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3.审核通过后,车辆管理所会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
4.车辆管理所会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完成机动车的转移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对车辆质押、解除质押以及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的详细解答。在进行相关操作时,请务必确保资料齐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