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委托书要有效,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它必须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双方已经就此达成了一致;
2.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和承担委托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3.委托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4.在撰写委托书时,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详细阐述委托事项及其范围、权限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委托书应使用清晰、准确的语言表达,避免模糊或歧义的产生,双方当事人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以证明其真实意愿和身份的真实性。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找法网提醒你,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委托书,在委托书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和承担委托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