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撤诉确实能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当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随后撤回起诉,且法院裁定准许时,这被视为当事人已经积极行使了自己的请求权。
1.基于诉讼时效的法律基础,其目的主要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请求权,从而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
2.即便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仅为保留诉讼时效而起诉后即撤诉,但这种行为依然表明了当事人并未放弃其请求权。
所以,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撤诉与否,也不论起诉的意思表示是否已传达给义务人,都应视为权利人已经行使了权利,由此可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申请撤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这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自愿性: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的行为,这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原告撤诉。
3.合法性:
(1)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
(2)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
(3)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法院裁定: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原告申请撤诉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法院会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这被视为未履行其诉讼义务,因此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同样表明原告已放弃其诉讼权利,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这同样被视为原告放弃诉讼权利的行为,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也会被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同样会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也会被按撤诉处理。
找法网提醒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