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撤诉确实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即使之后选择撤回起诉并获得法院裁定准许,这一行为依然被视为当事人已经积极行使了自己的请求权。
1.诉讼时效制度的初衷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当权利人通过起诉的方式表明其并未放弃请求权时,即便该起诉随后被撤回,也不能因此否定权利人已经采取积极行动的事实。
3.不论撤诉与否,也不论起诉的意思表示是否已传达给义务人,只要权利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就应视为其已经行使了权利,这一行为当然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起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这体现了权利人通过法律途径积极主张权利的决心。
2.权利人主张权利:除了起诉外,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书面通知、口头要求等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这些行为同样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当义务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也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就能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
找法网提醒你,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且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在时效制度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异同:
相同之处: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在时效期间内暂时避免其权利因时效届满而丧失。
诉讼时效中断的不同之处: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则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等;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则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虽然都是时效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但它们在适用条件、发生时间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