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不给结算时,承包方有多种途径来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承包方应及时发函件要求发包方进行结算,并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工程量、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
2.若发包方仍不进行结算,承包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在这一过程中,承包方需要确保所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面对发包方不结算的情况,承包方在索要工程款时,可以首先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温和方式,有助于双方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2.若协商不成,承包方可委托律师向欠款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这是一种正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催收方式,往往能够促使欠款方认真对待欠款问题。
3.若律师函催收仍无果,承包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在诉讼过程中,承包方需要充分举证,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欠款事实。
找法网提醒,对于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承包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到当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部门在处理劳动纠纷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效率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结果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予理会,仍需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而法院则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承包方最好选择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还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对发包方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在败诉前进行财产的恶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