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离婚,是可以起诉的。当男女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以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
2.这种通过诉讼程序以判决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被称为裁判离婚。在中国,相关的法律对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确保了离婚诉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找法网提醒,提出离婚诉讼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被告,即另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例如提出离婚的具体原因、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
4.案件必须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会受理。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是不被允许的:
1.女方在特定时期内的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案件的冷静期: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所做的特殊法律保护。
4.夫妻感情未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因为婚姻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感情还能修复,法院会倾向于维护婚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