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通知书的作用在于表明案件已经立案侦查。
1.立案通知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其他线索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正式法律文书。
2.它标志着案件已经正式进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将依据此决定书开展后续的侦查活动。同时,立案通知书也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3.在制作立案决定书时,必须征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附有相应的内部审批文书作为依据。
找法网提醒,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针对刑事自诉案件而言。
1.自诉人需要向立案窗口递交起诉材料,这些材料将移送刑事审判庭进行审查。如果起诉材料不符合条件,如没有明确的被告人及具体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记录,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
2.自诉人在起诉时应提供完整的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加盖公章(如自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由本人签名或捺手印(如自诉人为自然人),并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
3.证据材料应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编号、名称、来源、内容和证明对象,并说明证据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4.立案所需的基本证据应包括证实双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证据和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证据。
制作和批准立案决定书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后,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才能决定立案。此时,应制作立案决定书,并征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2.批准过程中,应有相应的内部审批文书作为依据。在制作立案决定书时,应明确写明案件的立案依据、立案理由、案件性质、涉嫌罪名以及立案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信息。
3.立案决定书应使用正式的法律术语,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完成制作后,立案决定书将作为后续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产生重要影响。
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刑事公诉案件还是刑事自诉案件,都需要采取立案这种方式来处理。因此,制作和批准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