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受伤,其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具体来说,申请工伤鉴定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当建筑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找法网提醒,建筑工人受伤后,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相对明确。
1.需要等待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将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这一流程确保了工伤鉴定的公正性和及时性,为工伤职工后续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偿提供了重要依据。
建筑工人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1.提出申请:当事人需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的证明以及《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材料。
2.审核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1)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鉴定委员会将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
(2)对于材料不完整的,将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
3.出具鉴定结论:鉴定完成后,相关机构将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在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