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这确实算作出轨。双方在没有合法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前,依然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彼此间负有忠诚的义务。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为了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考虑婚姻存续问题而设立的一个特殊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此期间双方可以随意违反婚姻中的忠诚原则。
找法网提醒,冷静期内出轨的法律后果可能涉及多个方面。
1.从道德层面来看,出轨行为会严重损害夫妻间的信任和情感基础,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进一步破裂。
2.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出轨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除非涉及重婚等严重情况),但它可能会成为离婚诉讼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3.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来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而出轨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过错方的一种表现,从而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4.如果出轨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家庭暴力、虐待等,还可能触犯刑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
1.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该法典还规定了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还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才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