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管理。
1.当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伤情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这一专门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接收到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应当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若情况复杂,确有必要时,这一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这一流程确保了工伤职工能够及时得到公正的劳动能力鉴定,为其后续的工伤赔偿等事宜提供依据。
找法网提醒,工伤劳动能力的申请鉴定,需遵循以下步骤: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发生工伤并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或劳动能力受到影响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作为申请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这一申请过程确保了工伤职工能够依法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为后续的赔偿事宜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伤赔偿项目根据工伤造成的不同伤害程度,包括以下几类:
1.对于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情况,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交通食宿费。
2.若造成伤残,则赔偿项目在一般伤害的基础上,还需增加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对于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赔偿项目则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4.在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赔偿项目需根据职工是否被宣告死亡来确定。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全面保障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