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用期请病假不一定延期转正。
1.试用期员工请长病假确实会影响转正。因为试用期的核心目的是评估员工是否能胜任该岗位,而长时间的病假无疑会干扰这一评估过程。
2.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适当给予员工规定的医疗期,待医疗期满后,再根据员工恢复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转正或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找法网提醒,关于事业单位试用期病假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医疗期的长短。具体规定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员工: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2)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
(4)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
(5)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这些规定确保了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能够享有必要的医疗期,以保障其健康权益。
试用期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一般不能辞退该员工,因为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享有法律的保护。
1.当员工的医疗期届满后,如果其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
这一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
2.即使员工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届满后,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所列举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也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试用期员工在病假后是否能被辞退,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医疗期的长短以及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条款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