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后,赔偿的计算方式会重新起算,具体规定如下:
1.具体来说,当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时,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会归于无效。待这些导致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起算。
2.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些法定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1)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赔偿的计算会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开始。
(2)当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时,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赔偿的计算会从权利人提出请求的那一刻起重新计算,因为这一行为改变了之前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
(3)如果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认诺),那么诉讼时效也会因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以及同意履行义务,这些事由都是基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旨在促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
1.提起诉讼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因此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2.请求是指权利人直接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这一行为同样会改变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从而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
3.认诺则是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也会使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从而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
1.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会归于无效,这意味着之前经过的时间将不再计入诉讼时效的期限。
2.在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即在这段时间内,权利人无法再向义务人主张权利。
3.当中断事由终止时,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则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
2.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如果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可以再次中断。
3.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以及因调解中断时效的,其终止时间也各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