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后,利息的计算是依据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利息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1.但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断本身意味着时效期间的重新起算,这可能对利息的累积时间产生影响。
2.在诉讼时效中断后,利息的计算应当从时效中断重新起算之日起继续累积,直至债务得到清偿。
因此,在处理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的债务纠纷时,需要仔细审查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利息约定,并结合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时间范围。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权利人之请求:
(1)这是指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种请求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只要能够达到请求的效果即可。
(2)请求的相对人不仅限于义务人本身,还包括主债务的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等,一旦权利人提出请求,即视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随之中断。
2.义务人的同意:
(1)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这种同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的形式,且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
(2)同意的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但义务人的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为的同意亦具有法律效力。
3.提起诉讼或仲裁:
(1)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样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2)诉讼或仲裁的提起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强烈表示,因此从提起诉讼或仲裁之日起,诉讼时效即告中断。
找法网提醒你,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期间的重新计算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的。
1.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这里的“中断时起”指的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之时。
2.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诉讼中断时期的无效时期(即因缺少要件而归于无效的诉讼期间),是不予纳入中断时间的。
3.在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时,应当从导致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不包括之前的无效时期。
4.根据案情的需要,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可能会发生变化,如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延长诉讼时效的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延长并非无限制的,而是有具体的期限限制。
因此,在处理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案件时,需要仔细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确保时效期间的正确计算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