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的车,在事情未处理完毕之前,车辆是不能随意开走的。如果交通事故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那么在调查结束前,车辆必须留在原地配合调查。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在交通事故未得到妥善处理之前,车主或驾驶员不应擅自将车辆开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处罚。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迅速赶赴现场,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受伤者的生命安全。同时,交警会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减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的发生。
1.在现场,交警会进行勘验、检查,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车辆损坏情况等。
2.对于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交警会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的责任划分。
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交通事故案件已经结案。
1.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之一,它载明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2.如果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交通事故出具了相应的认定书后,还应当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3.如果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