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有优先租赁权吗
更新时间:2025-04-04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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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户在特定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当租赁合同到期且出租人续租时,原承租人在提供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用。此权利旨在保护特定债权优先实现。
一、
租户有优先租赁权吗
租户有优先租赁权。
1.具体而言,当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届满,且出租人决定继续出租该房屋时,原承租人可以在与其他潜在承租人提供同等租赁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于他们取得该房屋的租用权。
2.这一权利的设置,体现了法律对于某些特定权利或债权的特殊保护,旨在确保这些权利能够相较于普通债权优先实现。
因此,对于租户而言,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他们确实拥有继续租赁原房屋的优先权。
二、
租户优先租赁权的法律依据
找法网提醒,租户优先租赁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其中,第七百三十三条明确了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规定了返还租赁物应符合的状态。
2.而第七百三十四条则直接规定了租户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的优先承租权,即当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这些法律规定为租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确保他们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够优先续租房屋。

三、
何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如果出租人决定出卖租赁物(即房屋),那么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1.在此情况下,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在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确保租赁法律关系不因出租人的出卖行为而受到影响。
2.对于出租人而言,将房屋卖给承租人并不会影响其利益,反而更有利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因为这样可以确保承租人的居住或经营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租赁关系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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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1. 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优先承租权是法律基于特殊性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较之普通债权优先实现。
2.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3.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1. 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例如,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4.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6.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对租赁房有优先购买权吗
法律分析: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是:
一、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二、在同等条件下,即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标的物、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相同。
三、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