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更新时间:2025-04-1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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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客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来说,租赁期间房东若卖房,租客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但需在房东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明确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一、
租客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租客,即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
1.具体来说,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租人打算出卖租赁的房屋,那么承租人便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
2.这一权利要求承租人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否则将被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
租客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
找法网提醒您,租客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2)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还进一步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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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1. 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优先承租权是法律基于特殊性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较之普通债权优先实现。
2.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3.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1. 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例如,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4.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6.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对租赁房有优先购买权吗
法律分析: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是:
一、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二、在同等条件下,即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标的物、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相同。
三、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