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拘留的。
1.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2.这意味着,在采取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前,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处罚的原因、依据、种类、履行方式和期限等相关信息。
因此,如果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的合法性将受到质疑。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者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行政机关提供合法的处罚依据。
找法网提醒,行政拘留未给决定书是不合法的。
1.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作为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更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
2.如果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时未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这一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要求纠正这一违法行为。
对于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处罚决定的执行。具体而言,这些措施包括:
1.加处罚款:如果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以此作为对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惩罚。
2.查封、扣押财物或划拨存款: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强制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仍然拒绝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确保处罚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