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财产的情况下,有可能还会找担保人,这主要取决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偿债能力的评估以及债权保障的需求。
1.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其财产足以覆盖债务,那么理论上债权人可能不需要额外寻求担保。
2.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或者为了增强债务履行的保障,仍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
3.特别是在涉及大额贷款或重要商业合作时,债权人可能会更加谨慎,即便债务人拥有一定财产,也可能要求提供担保人作为额外的风险缓冲。
4.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存在法律纠纷、抵押或查封等情况,那么债权人就更可能要求提供担保人来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
5.《民法典》中并未直接规定债务人有财产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因此,是否要求提供担保是债权人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的。
找法网提醒,当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时,担保人的责任取决于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担保类型。
1.如果该担保属于一般保证,那么在债务人有偿还能力且其财产足以覆盖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可能不需要承担直接的还款责任。
2.因为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担保合同明确约定了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么无论债务人是否有偿还能力,担保人都可能需要在担保期间内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的责任取决于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担保类型。
1.如果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这种情况下,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还,担保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如果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
这通常意味着债权人需要经过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债权人可以在这些情况下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其权利。
因此,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的责任取决于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担保类型以及是否存在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