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递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权利人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是找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具体情形如下: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同样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4.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5.若有多个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强制执行手段。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通过这种方式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转化为可执行的现金或等价物。
4.对于执行标的为行为的案件,强制执行措施包括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排除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以及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
(1)在被执行人拒绝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时,法院有权强制其迁出或退出;
(2)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还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排除妨害执行的措施;
(3)在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未果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找法网提醒你,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若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对于仲裁机构的裁决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同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裁定。
3.申请复议: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若人民法院超过规定期限未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内履行义务。若逾期不履行,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员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制作笔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具体的强制措施包括:
(1)查询、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取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的对象、方式以及具体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