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按手印的欠条,但是已经签字或者盖章,并且符合其他法律要求,那么该欠条仍然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找法网提醒您,欠条没有按手印,并不必然导致其无效。
1.在判断欠条效力时,我们需要关注欠条所必备的三大要素:行为主体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2.只要欠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行为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同时欠条内容合法,那么即便没有按手印,欠条的效力也应得到认可。
3.按手印的主要作用是证实签名或盖章的真实性,但并非欠条生效的必然要件。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欠条无效的情况下,欠条没有按手印并不影响其效力。
欠条有效性的法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具备签订欠条所需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理解和承担欠条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2.意思表示真实:欠条上的签名或盖章必须是行为人内心的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内容合法:欠条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这要求欠条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合法、合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4.形式符合要求:虽然欠条没有必须按手印的法律要求,但签字或盖章是常见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