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投诉找工商部门。当消费者遇到电视广告中的虚假宣传问题时,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消费者有多种途径来解决消费争议,其中就包括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2.在这种情况下,工商部门作为负责广告经营管理的行政部门,是处理此类投诉的合适对象。消费者可以通过工商部门的投诉渠道,反映电视广告中的虚假宣传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处理和解决。
找法网提醒您,虚假广告投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和处罚措施。
2.当消费者发现虚假广告时,可以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追究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3.这些法律法规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包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发现虚假广告时,消费者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举报:
1.收集证据:消费者应收集与虚假广告相关的证据,包括广告截图、视频、文字描述等,以证明广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2.明确举报对象:消费者需要明确举报的对象,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根据虚假广告罪的主要特征,这些主体都可能成为举报的对象。
3.选择举报途径: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选择其他维权途径。
4.提交举报材料:消费者应按照相关要求,向选定的举报途径提交举报材料,包括证据和举报对象的相关信息等。提交材料时,消费者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等待处理结果:提交举报材料后,消费者应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如果举报属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对虚假广告进行查处,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