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试用期过了都会转正吗
更新时间:2025-02-2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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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试用期过了,并不意味着会自动转正。是否转正取决于员工是否达标并通过评估。若员工表现不符岗位要求,雇主可解雇;若未行使此权利且试用期结束未通知离职,则视为通过评估,自动转正。
一、
一般试用期过了都会转正吗
一般试用期过了,并不一定会自动转正。试用期过了是否转正,取决于员工是否达标并通过试用期评估。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需要展现出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2.如果雇主在试用期内未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并且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告知员工离职,那么可以视为员工已经通过了试用期评估,自动转为正式员工。
二、
试用期满自动转正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试用期满自动转正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出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
2.雇主在试用期内未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并且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告知员工离职。
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员工才能自动转为正式员工。

三、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1.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它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当地的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薪资,且试用期的薪资通常低于正式员工的薪资。
3.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了试用期,则此期限无效,视为劳动合同到期。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限和薪资标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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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过了,不转正?
**试用期不转正的法律分析**
1. 试用期一直不转正,劳动者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若经证明符合录用条件但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则可能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同时,用人单位需按照试用期内全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对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劳动者给予相应补偿。
**试用期规定概述**
1.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设定不同的上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与解雇规定**
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合同约定试用期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可转正吗
当事人对试用期的约定需要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超过试用期之后是直接转正吗
合同试用期到了,如果劳动者符合用人单位的录取条件,则自动转正;如果不符合,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但过了试用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则不能以此为由来辞退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br/>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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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br/>
第三十九条<br/>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r/>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br/>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br/>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br/>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