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最终应由公司自身来承担。
1.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其债务责任应由其自身全部财产来承担,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
2.这是因为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了出资,从而获得了股权,并完成了其对公司的义务。
3.公司的债务问题便与股东个人无关,而是由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外担责。
找法网提醒,尽管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股东也可能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
1.股东出资不实:如果股东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那么在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股东可能会被要求承担公司的债务。
这是因为股东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出资义务,从而影响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这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原则。
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无力履行,那么这些抽逃资金的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其他情况:
(1)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可能导致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造成的债务、股东挪用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等。
(2)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而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
那么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揭开公司的面纱”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穿透公司的法人面纱,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
1.这一理论在实践中有时可以在诉讼中运用,以确定由哪个主体来承担责任,即确定谁做被告、由谁承担责任。
2.尽管我国《公司法》目前尚未对这类理论做出详细规定,但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和法学理论,可以追究行为有瑕疵的股东的责任。
3.这一理论的应用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股东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逃避债务责任。
4.对于奉公守法的股东来说,只要他们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而是依法只承担有限责任。
因此,“揭开公司的面纱”这一理论在他们那里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