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追加起诉抚养费。这一权利是基于子女在离婚后可能面临的实际生活需要而设立的。
1.当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子女当前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时,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追加抚养费的诉讼。
2.追加起诉抚养费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以及其他有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这些情形都充分说明了追加起诉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找法网提醒,追加起诉抚养费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当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子女当前的实际生活需要时,可以提出追加抚养费的请求。这通常是由于物价上涨、生活成本提高或子女成长所需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的。
2.子女实际需要增加:如果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也可以提出追加抚养费的请求。这种情形的出现往往意味着子女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和更迫切的生活需求。
3.其他正当理由:除了上述两点外,如果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如子女生活环境的突然变化等,也可以作为追加起诉抚养费的法定条件。
这些法定条件的设立旨在确保追加起诉抚养费的请求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