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简而言之,是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各项权益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广泛,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以及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1.这些措施旨在依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从而预防事故的发生和职业病的产生,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劳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找法网提醒,在劳动保障的框架下,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及权利义务产生的纠纷。这些争议包括但不限于: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4.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等,或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5.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要求赔偿的纠纷等。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详细列举了属于劳动争议的九种情形,为处理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多种划分。
1.从用工形式上看,劳动者主要分为劳动合同用工中的劳动者和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劳动者。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
(2)劳务派遣用工则作为补充形式,主要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工作时间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1)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以标准工时制度为基础的全天候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则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些分类和用工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均有明确规定,为规范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