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遗失物品后,乘客应首先保持冷静,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寻找和领回失物:
1.乘客可以立即向公交车司机说明情况,并询问是否有人捡到或是否可以将公交车开往终点站进行查找。
2.乘客也可以向公交公司的客服热线求助,提供详细的遗失物品信息和乘坐车辆的时间、线路等,以便公交公司协助查找。
3.如果公交车司机或公交公司客服找到了遗失物品,乘客需按照公交公司的规定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并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4.乘客还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遗失物品。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登记并开展查找工作。如果找到了遗失物品,公安机关会及时通知乘客前来领取。
找法网提醒,公交车上遗失物品的管辖权通常归公交公司所有。
1.公交公司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者,有责任和义务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同时也需要负责管理和保管乘客在公交车上遗失的物品。
2.当乘客在公交车上遗失物品后,可以向公交公司客服热线或相关管理部门求助,提供详细的遗失物品信息和乘坐车辆的时间、线路等,以便公交公司协助查找。
3.公交公司在收到求助后,会进行登记并开展查找工作,如果找到了遗失物品,会及时通知乘客前来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乘客在公交车上遗失了贵重物品或重要文件等,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协助查找并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如果拾得遗失物后拒不归还,拾得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