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机构不给合同时,借款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借款人应主动与贷款机构沟通,要求对方提供贷款合同。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可以保留与贷款机构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短信或邮件等,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2.如果贷款机构拒绝提供合同,借款人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会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贷款机构进行处罚。
3.如果以上措施均未能解决问题,借款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维权途径。
找法网提醒,贷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主要包括支付方式、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等。
1.以现金支付的贷款,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生效。这意味着,只有当借款人实际收到贷款机构的款项时,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2.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贷款,自借款人依法取得到达的票据的权利开始时合同生效。
3.出借人将特定的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的实际支配权时合同生效。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实际掌握并控制该资金账户,才能认为贷款合同已经生效。
4.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合同生效。
贷款合同在借贷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
1.贷款合同的主要作用包括:
(1)明确借贷双方的身份和基本信息;
(2)约定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条款;
(3)规定借款用途和还款方式;
(4)以及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贷款合同还承载着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借款人应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