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确实能享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给出了明确规定。
1.租客能享受业主部分权利,包括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等,依法对房屋及其设施享有用益物权。
2.租客在租赁期间,有权使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如电梯、楼道、公共绿地等,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客也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协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租客并不享有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也不承担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管理义务。
找法网提醒,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客对建筑物内的共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1.租客有权使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如楼道、电梯、公共停车场等,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2.如果共有部分能够产生收益,如公共广告位的租金、公共停车场的停车费等,租客也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分享这些收益。
3.租客在使用共有部分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或租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