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如希望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调查。
1.律师在获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后,有权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尽管在非国家机关如公司、单位等可能会遇到困难,但国家机关通常应配合调查。
2.为确保财产不被转移或隐匿,夫妻一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3.在申请保全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以预防因保全措施可能带来的损失。
找法网提醒,夫妻一方在调查对方财产时,可以申请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银行存款、信用证查询取证:这包括查询对方的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通常需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调取。
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工资报酬虽不能直接作为分割依据,但可作为抚养费衡量的标准。查询时需注意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包括银行转账、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这些通常需要法院调取。
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包括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和资金账户内的余额。由于股票价格波动大,双方需协商确定分割价格,协商不成时,法院会取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
4.公司股权信息查询:股权查询相对简便,但价值评估困难。建议向法院申请股权保全,防止对方进行股权转让。查询内容涵盖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年检报告等。
5.房产信息查询:房产是离婚争议中最主要的财产分割内容。若只知道小区名称而不知道具体房间号,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
6.社保信息查询:包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已交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财产保险下)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查询时需凭人民法院的调查令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险公司调查。
夫妻查对方财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这一规定为夫妻在离婚过程中查询对方财产提供了法律支持,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夫妻共同财产得到公正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