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处罚有异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有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
1.书面申请即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而口头申请则更为简便,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复议机关口头表达复议请求,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找法网提醒,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这是复议程序的起点,申请人需明确复议请求和理由。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确保被申请人了解复议内容并有机会进行答复。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对复议请求进行回应和解释。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通过查阅相关证据、听取双方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复议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对复议请求进行最终裁决,明确复议结果。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广泛,涵盖了多种行政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