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广告的投诉,应向工商部门提出。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消费者在面对消费争议时,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以解决问题,其中就包括“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2.在此情境下,工商部门作为负责广告监管的主要行政部门,是处理违法广告投诉的合适对象。
3.消费者在遇到虚假宣传、误导性广告等违法行为时,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找法网提醒,虚假广告罪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侵犯客体特定: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商品经济广告的监管。这包括广告主体在传播广告时必须遵守的审查制度和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的规定。
2.客观行为明确: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
3.主体特殊: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这些主体在广告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都可能因制作或传播虚假广告而构成犯罪。
4.主观故意: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广告内容不真实而故意进行虚假宣传。这种故意行为是构成虚假广告罪的主观要件。
当发现虚假广告时,消费者或相关人士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举报:
1.收集证据:要收集与虚假广告相关的证据,包括广告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平台等信息。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广告的虚假性。
2.确定举报对象:根据虚假广告的具体内容,确定举报对象。
(1)如果是广告主直接发布的虚假广告,那么广告主就是举报对象;
(2)如果是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制作的虚假广告,那么他们也应成为举报对象。
3.选择举报途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4.提交举报材料:将收集到的证据和举报对象的信息整理成书面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在提交材料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等待处理结果:提交举报材料后,应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在处理过程中,可能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