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个科管理
更新时间:2025-02-24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由工商局管理。企业需与当地工商局联系,了解办理要求和流程。为顺利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精心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一、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个科管理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管理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简称“工商局”)负责。
1.工商局是负责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等事项的主要政府机构,对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亦需通过该部门进行审批和登记。
2.当企业计划变更其经营范围时,应首先与当地的工商局取得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二、
如何准备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材料
找法网提醒,为顺利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精心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1.需填写并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的申请书,明确变更的事项和内容,该申请书通常可在工商局官网下载获取。
2.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则需提供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明确授权人的基本信息及授权范围。
3.需准备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体现经营范围的变更)、股东的决议书及公章、法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联络人的信息等。
这些材料的准备是确保变更流程顺利进行的基础。

三、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办理流程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办理流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需登录工商局的企业信息查询网站进行登记,填写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在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经营范围部分进行准确填写,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
2.需下载并打印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按要求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签字。
3.准备公司章程修正案及股东决议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均需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携带所有相关文件前往当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5.工商局在受理申请后,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6.待变更完成后,公司还需办理相应证件的变更手续。
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工商局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做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常见处理方式有:内部决议后直接申请变更登记;若涉及需批准项目,则先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再申请变更登记。选择方式时,需考虑变更内容是否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以及是否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流程:
1. 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变更的决议;
2. 申请变更登记;
3. 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等所需文件;
4.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5. 审核通过,予以变更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变更
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