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撤押一般需要15天,这是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1.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2.法律规定明确了房屋撤押的时间框架,即抵押关系终止后,当事人有15天的期限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因此,房屋撤押的通常流程需要大约15天的时间来完成。
房屋撤押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1.《民法典》第四百条明确了抵押合同的设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列举了抵押合同应包括的条款,如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这些条款为房屋撤押提供了法律基础。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详细定义了房地产抵押的含义,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抵押人、抵押权人以及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等特殊形式的抵押行为。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还直接规定了房屋撤押的时间要求,即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在15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
找法网提醒你,房屋撤押后,主要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注销抵押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合同、贷款结清证明等。这些材料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必要凭证。
2.前往原登记机关:抵押当事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原登记机关,即办理抵押登记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
3.提交申请并审核:在原登记机关,抵押当事人需提交注销抵押登记的申请,并接受登记机关的审核。登记机关将核对相关材料,确认抵押关系已终止且符合注销条件。
4.办理注销登记: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将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注明抵押已注销。此时,房屋即恢复为无抵押状态,抵押人可以自由处分该房屋。
5.领取注销证明:完成注销登记后,抵押当事人可领取注销抵押登记的证明文件,作为房屋已撤销抵押的法律依据。